| 序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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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工退休金新制於2006年的實施讓台灣的勞工有了選擇確定提撥退休金制度的可能性,同時勞退新制也解決了許多舊制的缺點,新制中強調退休金之可攜帶性,因此明顯降低勞工領不到退休金之風險。但是,以保障勞工退休財源的角度而言,勞退新制目前單一基金保障收益之資金運用模式,可能會造成勞工未來退休金不足的隱憂。以目前經濟景氣面臨低利率時代,投資報酬率可能偏低,以過去政府基金投資經營之保守態度,雖然個人帳戶制下有兩年期定存的保障,如果投資報酬無法適時提昇,仍可能會使得退休所得替代率偏低。退休基金之管理與運用是退休金制度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尤其是帳戶型的確定提撥制,由於退休時的帳戶餘額即為員工可以請領之退休金總額,因此其經營績效與風險控管將更更加受到參與員工的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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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增加勞退新制退休基金之管理績效,以進一步保障勞退新制的退休所得適足性,以及尊重參與員工不同的財務狀況與風險偏好,本會建議未來勞退新制下之資金運用應該可以考慮適時開放給良好的金融機構參與,以預製型專屬基金或民營退休儲蓄商品方式上架,以提升長期勞退基金的投資績效,如此也可以能進一步降低未來勞工退休金不足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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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勞工退休金制度需要開放勞工自由選擇投資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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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國家確定提撥退休金制度在投資架構上皆以多重基金為主,政府僅扮演監督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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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政府在勞退監理會之人力資源配置恐無法勝任操作多重基金以及其帳戶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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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自選後,勞工可依個人的風險偏好與年齡作投資選擇,並可藉以分散風險提升投資績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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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自選可藉由目前金融機構現有的行政管理作業資訊系統部分取代勞保局為多重基金選擇所需建構的新帳戶管理之人力與電腦作業系統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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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種類型基金商品可造成市場競爭,並可分散投資風險,也可提供專業的專人投資理財服務,協助勞工作適當的基金之資產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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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退新制下勞工自行選擇投資標的可行性問卷調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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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委託政治大學民意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於96年7月16日至7月27日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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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自選問卷調查結果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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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7成勞工贊成開放自選,但有3成勞工不贊成開放投資選擇→顯示勞工退休金未來開放自選機制後,政府管理之保證收益帳戶仍有存在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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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放自選,超過7成勞工會選擇投資機構管理的投資標的與基金,顯示勞工對民營投資商品有相當的接受度,但有至少3成勞工仍選擇留在政府的保證收益基金→如果開放投資選擇,公民營並存體制是最可行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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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7成的勞工認為新制退休金無法成為主要性退休收入來源,且有超過半數的勞工不知道勞退新制帳戶是由政府投資管理並保證兩年定存投資收益→顯示勞工退休金教育的宣導仍有待加強並強化未來新制退休基金之投資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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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數勞工有信心在未來開放自選後可以正確選擇出適合的投資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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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若開放自行選擇投資標的,產品種類不要太多,以免選擇過於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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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退新制自選平台建議架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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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民營並存方式開放投資選擇平台可同時滿足不同勞工之投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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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府管理基金(原政府管理基金並保證兩年期定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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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平台可分為年金保險與自選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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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選基金(不保證投資收益)下,勞工可自由配置投資比率,可分為以下各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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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
高成長型基金 |
| B : |
穩健型基金 |
| C : |
保守型基金 |
| D : |
人生週期基金—設定為預設基金(default fund),也就是在自選基金下當員工沒有選擇投資標的時所配置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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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自選平台之行政管理由政府統一負責,如此可以降低費用成本,也不會出現多重帳戶現象。 |
| (4) |
自選基金必須為專為勞退新制特別預置之專屬基金,不開放給一般投資人選購。 |
| (5) |
所有自選基金與保險商品都必須先經過勞退基金監理會之核准,並透過篩選機制選出優質商品上架,並定期公布其投資績效。 |
| (6) |
自選平台上之基金與保險商品數目可依參加自選之勞工人數規模適時增加或減少各類型基金與保險商品之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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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平台之行政管理由政府統一負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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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在自選平台下可自由選擇架上之所有投資商品並可以自由轉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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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本會退休基金年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