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理財規劃顧問(RFA)專業訓練機構

  • 前言:
    本會訂定RFA授權教育訓練機構之相關辦法,以供各單位申請成為本會授權之教育訓練機構,共同為台灣退休理財規劃教育努力。

 

退休理財規劃顧問(RFA)專業訓練機構申請辦法

 


申請教育訓練機構流程重點說明

  • 申請協會授權之教育訓練機構需依協會訂定「專業教育訓練機構審查認可準則」及「教育訓練機構、講師及教材審查細則」之規定辦理。
  • 申請協會授權之教育訓練機構需依協會相關辦法製作「退休理財規劃教育訓練計畫書」及「退休理財規劃人才培訓契約書」。
  • 申請教育訓練機構採書面申請,需檢附:
    1.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營利事業登記影本、代表人身分證影本
    2. 退休理財規劃教育訓練計畫書
    3. 退休理財規劃人才培訓契約書

各項申請文件下載
  • 申請教育訓練機構流程重點說明pdf檔
  • 專業教育訓練機構審查認可準則pdf檔
  • 教育訓練機構及師資審查細則pdf檔
  • 資格認可申請與退休理財規劃教育訓練計畫書:
    大專校院:doc檔
    非大專校院:doc檔
  • 退休理財規劃課程培訓契約書
    大專校院:pdf檔
    非大專校院:pdf檔
  • 退休理財專業認證課程-課程綱要(含補充課程)pdf檔
聯絡資訊:

※欲申請成為RFA認證教育訓練單位,請繳交上列表單之「計畫書」及「契約書」E-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再請電洽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02-2506-8185,確認文件寄達。待確認後,再提供本會文件正本,謝謝您。

關於協會

我國退休及養老基金可分為二大區塊,第一層支柱是以社會保險養老給付作為基礎,包括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農民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等;另外配合職業年金,設立第二層保障,包含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含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私校退撫儲金。彼此間的監管機制及退休制度雖互有差異,但實質上退休基金管理的相關理論與實務經驗是相通的,除退休基金監管單位的努力提昇專業知能之外,更需要各界專家學者提供寶貴的學識與經驗,透過意見交換,藉以不斷提升基金經營管理能力。產官學界的意見交流需透過一個組織作為中間溝通的橋樑,而協會所扮演的角色即是這中間的溝通橋樑。

協會位置

聯絡協會
  Email: pfaservice@pension.org.tw
  02-2506-8185
  02-2506-8165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50號11樓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