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保險簡介
台灣銀行自民國39年6月起接受國防部委託代辦軍人保險相關業務。並於民國97年1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壽保險部改制為臺灣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代辦軍人保險相關業務。
理賠項目主要針對<
軍人保險簡介
台灣銀行自民國39年6月起接受國防部委託代辦軍人保險相關業務。並於民國97年1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壽保險部改制為臺灣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代辦軍人保險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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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簡介
政府為安定公務人員生活,於民國47年9月創辦公務人員保險,其目的在於保障公務人員生活,增進其福利,以提高工作效率,並以銓敘部為主管機關,其於96年6月以前係以中央信託局為承保機關,96年7月1日中央信託局與臺灣銀行合併後,則以臺灣銀行為承保機關,繼續辦理公保業務。
by Super User
勞工保險簡介
勞工保險是我國施行的第一個社會保險制度,自民國39年開辦至今,為廣大的勞工朋友提供傷害、殘廢、生育、死亡及老年的現金給付及職災醫療給付,不但有效保障勞工生活穩定、勞工階層工作意願,更是維持社會安定及安全之主要力量。
政府為建立完善勞工保險年金保障體系,提供被保險人或其遺屬長期生活照顧,爰參酌各界意見、我國國情及先進國家年金制度實施經驗,同時規劃失能、老年及遺屬年金制度。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97年7月1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8月13日經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於10月9日令示勞保年金自9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來的勞保現金給付包括:生育、傷病、殘廢、老年、死亡等給付,勞保年金施行後,除了將「殘廢給付」名稱改為「失能給付」外,失能、老年及死亡三種給付更增加了可以每個月領年金的方式,也就是「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和「遺屬年金」三種給付。有了年金,勞工朋友將獲得更完善的勞保保障。
𖠿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50號11樓106室
☎︎ 02-2506-8185
⎙ 02-2506-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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