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協專刊

 
名家觀點/開放勞退自提自選 雙贏

資料來源:節錄2019.03.28 經濟日報

台灣已在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國家,而且在短短八年後,2026年台灣就會進入「超高齡社會」。目前國人的平均壽命約80.45歲,面對退休後長達約15~20年的生活,許多民調都顯示台灣民眾的退休金準備有嚴重不足的問題,而且目前政府退休基金又面臨財務危機,年金改革多繳少領的效應延續延燒,讓民眾對退休生活感到許多不確定性。為了避免未來勞工可能面臨退休金不足風險,勞工應該自行多準備退休金。
目前立法院正在討論提案修法勞退自提自選機制,筆者認為這是一項政府應該積極推動的政策,因為此制度不但可以增加勞退自願提撥比例,並可提高勞工退休儲蓄的收益率。 勞退自提自選制度是希望在現行制度下,針對勞工自提部分增加一個選擇優質退休理財商品的權利,此機制不但不會影響勞工在現行制度的權益,還會鼓勵更多勞工增加自提,是一個比現行勞退制度更好的制度。
開放勞退自提自選機制的好處如下:
  • 開放後勞工仍可以享有政府保證:目前修法版本開放自選範圍只針對勞工自提,不包含雇主強制提撥,也就是所有雇主提撥部分仍保有政府保證。
  • 有稅賦優惠與多元退休商品可鼓勵勞工自提:勞退新制已實施十多年了,目前僅有6.8%的勞工加入自提,但我們也發現許多民眾在沒有稅賦優惠下仍會自已去買基金或保險,顯示勞工願意自付盈虧,去投資沒有政府保證的商品。
  • 勞退自選有篩選優質退休商品的機制:目前修法建議版本在自選機制上針對篩選退休商品、投資平台架構、勞工權益保障、退場機制等都有完整的配套,要納入自選平台的金融機構必須有資本額、財務能力與風控機制等門檻限制,嚴謹篩選後只有少數優質的專屬退休商品才能放上平台,並可透過專業的數位退休理財服務推廣退休理財教育。
因此,勞退自提自選制度對未退休與年輕世代勞工都是更好的制度,不但可以增加勞工自願提撥的誘因,又可以讓勞工善用多元理財商品做好退休儲蓄,達到分散風險、提高投資效益以及節稅等多重效益,對政府、勞工來說,自選平台都是雙贏,政府應該盡快開放勞退自提自選機制。(作者是國立政治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 王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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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退休及養老基金可分為二大區塊,第一層支柱是以社會保險養老給付作為基礎,包括公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農民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等;另外配合職業年金,設立第二層保障,包含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含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私校退撫儲金。彼此間的監管機制及退休制度雖互有差異,但實質上退休基金管理的相關理論與實務經驗是相通的,除退休基金監管單位的努力提昇專業知能之外,更需要各界專家學者提供寶貴的學識與經驗,透過意見交換,藉以不斷提升基金經營管理能力。產官學界的意見交流需透過一個組織作為中間溝通的橋樑,而協會所扮演的角色即是這中間的溝通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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